院图书资料室职责范围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5 20:28:53浏览次数:

(一)院资料室是全校文献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建设中的湘潭大学图书馆多馆系统的分馆,在业务工作和资源配置上,接受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协调和管理,面向全校开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实行资源共享。

(二)院应有一名领导分管资料室工作,有关资料室的重大事项由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资料室的经费来源,主要由校财务拨款、院科研经费和自筹发展基金等三部分组成。

(四)资料室馆藏建设服从全校文献资源建设的统筹规划,避免湘潭大学文献资源的重复建设。资料室主要收藏与本院专业相关的书刊资料,书刊资料的补充应从实际出发,有利于本院的学科发展,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

(五)资料室文献资源采购,统一由学校图书馆组织向中标单位进行统购,资料室负责向学校图书馆提交本院需要补充的书目信息。图书资料由学校图书馆按通用标准进行统一分编、加工。

(六)各资料室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室的书刊管理细则,严格借阅和赔偿制度,防止图书资料的流失。

(七)各资料室应有一定的图书安全保护措施,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

(八)资料员应相对稳定,熟悉业务,如确需调换工作,必须清点藏书,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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