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30 11:11:09浏览次数: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是学校实施全员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学生工作开展和服务型学生工作模式构建的重要依靠力量。为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规范管理,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湘潭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班主任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根据《湘潭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班主任工作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班主任考核由院(系)组织实施。院(系)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院(系)班主任考核细则,采取班主任自我评定、学生评议、院(系)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于11月20日前,将院系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院(系)班主任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院(系)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1.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2014年9月—2015年6月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老师。

 评选条件根据《湘潭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及院(系)班主任考核细则的规定,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优秀”。

 《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良好(在评选期间补填《班主任工作手册》一律不参评)。

2.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3.评选程序

个人书面申报、院系评议推荐、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学校公示审定。

4.评选人数

根据2014—2015年度在岗班主任人数确定,具体推荐人数见附件一,各院系不得突破推荐指标。

5.评选时间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指导被推荐参评校优秀班主任的老师认真填写湘潭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见附件二),并于11月20日前将加盖院系公章的推荐上报优秀班主任总名单(包括电子文档)、登记表(包括电子文档)及《班主任工作手册》交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逾期不交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2:湘潭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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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湘潭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湘潭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数表.doc (3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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