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31 17:58:45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班主任及导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推荐等工作。

二、推荐相关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职高对口招生等学生)。

2. 符合《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相关条件。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可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指标数量,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1. 学校推免指标分为学校单列指标和下拨学院指标。

2. 学校单列指标以学科竞赛为牵引,按《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第七、八、九、十条组织推荐,不超过总指标的5%,在确定单列指标后,下拨学院指标由学校根据预计毕业生人数、上届考研率等情况分专业计算并分配至各学院。

(三)推免程序

1. 91­-94,各学院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愿报名(点击预约申请-研究生推免报名-研究生报名列表-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既符合学校单列指标直推条件又符合学院指标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两类指标推荐),并收集符合单列指标直推条件的学生相关材料。同时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原则及具体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 98日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单列指标直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整理报送以下材料:

1)湘潭大学2021年单列指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2)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相关材料。

3. 910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确定单列指标及直接选拔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直接选拔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 911日前,学校公布下拨至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将推免生名额合理分配至各本科专业。

5.申请学校单列指标的同学请于97日前将成绩单与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学工办215;申请专业成绩综合排名推荐以及符合教授联名推荐要求的同学请将《附件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湘潭大学2021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获奖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件于0909日(周三)下午6点前交至学工办(院楼A215),其中附件2的电子版需发送至学工助理卢瑞妍电子邮箱1548681353@qq.com(为防止材料混淆与丢失,请每个申请者递交材料时请用夹子将本人材料进行固定)

6. 916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及各专业推免指标情况,按照公布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网址:http:/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7&id=1576,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名推荐并在院内公示;教授联名推荐应符合《湘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网址:http://zwxxg.xtu.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3&id=2803)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学院学术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根据学校及本院制定公布的实施细则组织教授联名推荐学生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答辩和会议审查,学术委员会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音频视频材料需保存至少一年,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6.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18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推荐学生,并整理报送以下材料:

1)湘潭大学2021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

2)教授联名推荐相关材料;

3)学生个人成绩单(含单列指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后扫描,扫描件电子档以身份证证件号码_姓名.pdf命名)。

各学院推免顺序替补学生不得超过1,多报或者不报视为放弃替补申报资格。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具体经办人和学院负责。

7.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8. 学校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提交到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9. 通过审核备案的推免生,根据教育部要求,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注册、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四)其他

1.我校2021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由校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详见校团委通知),推荐名单由校团委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学校是按照教育部下拨指标开展推免工作,因此推免工作是一项指标资源受限的工作,竞争激烈。申请者要认真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申请。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接收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

3.根据《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湘大教发〔201718号),阅卷教师最迟应在考试结束后七天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因教师未按时提交成绩,导致影响推免工作的,学校将按《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当事人及相关学院进行处理。

4.如上级部门关于推免工作有新的政策或安排,根据学校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学生,均可报名。

2.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能提前毕业的2018级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严格审查、把关并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提前报考研究生。

四、工作原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院的相关推荐指标或学生报考研究生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芷瑜,联系电话:58293647,办公地址:土木楼A-215271257847@qq.com

 

附件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docx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282df6c7ee701087df82e228fd18cb10.docx (20.53 KB)

   

    附件2:湘潭大学2021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xlsx

湘潭大学2021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xlsx
文件类型: .xlsx 78f29a1783e8c3ead54f9a3424ded755.xlsx (12.99 KB)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工办

                                                                                                        2020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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