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须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11 11:24:01浏览次数:

我们随录取通知书寄来了你的建设银行实名储蓄卡,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按要求办理缴费及其他相关手续。
一、储蓄卡的使用
       此储蓄卡是你在校学习期间缴纳学杂费、发放奖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业务使用的银行账户,请妥善保管,且不能随意销户。该储蓄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建行湘大支行挂失补办,并重新办理代扣代发签约协议,以免在校期间因帐户问题给你带来不便。
       新生在存款前,请按照随储蓄卡一同寄来的密码函上的初始密码,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的柜台或自助设备上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修改后的密码尽量不采用出生年月日组合、六位连续数字或六位相同数字,以免丢失时被他人套用密码而造成经济损失。
       新生当地无建行营业网点的,请妥善保管好你的储蓄卡,来校报到后及时到建行湘大支行进行储蓄卡密码修改。
       特别提醒:储蓄卡初始密码为密码函提供的密码,请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成自己的密码。储蓄卡账号共19位数,请不要填错,否则汇款无法到账。
二、缴费办法
       1.新生修改密码后请于2013年8月20日之前,到你家庭所在地的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将应缴学杂费及生活费直接存入你的储蓄卡帐户。我们将根据你录取专业的缴费总额,统一扣缴你应缴纳的学杂费。
       2.家庭所在地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新生,需到本地其他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2013年8月20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及生活费汇入你的储蓄卡帐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帐号栏填储蓄卡上的19位数字卡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建行湘潭湘大支行。对于汇款的手续费,银行将按规定标准收取。汇款后次日,新生即可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的自助设备上查询是否到账。
       3.已按上述办法将学杂费存入或汇入了本人储蓄卡账户的同学,学杂费将由我校自动扣缴。来校报到时,请直接到本人所在学院新生接待站领取你的缴费票据,新生凭缴费票据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4、如对存款或汇款程序有疑问,请致电95533或0731-58293304、58293319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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